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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拆迁

征地要经过哪个部门批准?

征用农民集体土地,必须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批准。应该由国务院批准征收的情况有四种:

1)基本农田(多少都是);

2)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;

3)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;

4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、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、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,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,由国务院批准。   

征收以上四种情况以外的土地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,并报国务院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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